法律咨询

甲向乙借钱,我是保证人,借钱2万元,期限是六个月(2016年2月15日~2016年8月15日),利息是1分5,直到2017年11月13日才把本金和利息还清,请问律师从2016年8月15日逾期之后的利息怎么算?这期间我租车去找甲要了三次钱,租车费用谁出?期间我给甲打了累积总时长4000多分钟的催款电话,这电话费谁出?(乙现在暂押甲手机等物品)

债权债务
2017-11-16 13:34: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