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王某于1982年进某啤酒厂做临时工,当时为农村户口。该啤酒厂是当时的社办企业,归属镇政府管辖,2007年王某与该啤酒厂解除劳动关系。2008年原啤酒厂工人要求厂里(镇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经镇政府协调,为工人们办理了新的招工手续,由县劳动局盖章后,社保局以自由人身份接纳了这批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新招工手续的招工时间批准为1993年,也就是允许原啤酒厂工人从1993年开始补缴社会保险。2015年,王某在办理退休时,工龄计算时间被审批为从1993年缴费开始计算,92年之前到82年的10年社办企业工作时间没有被批准计算工龄,请问:原社办企业临时工阶段是否应该计算为退休工龄?

其它综合
2017-11-14 13:14:34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