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口头承诺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吗?和别人的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从2015年8月18号到17年8月18号止,公司以月收入2万元的宣传单,来欺骗我签订了此合同。在一审判决书生效时间已经过完(在一审时只主张公司返还多余租金2万元。)二审正在等待开庭期间,我还可以向中院申请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吗?上诉状可以作为开庭的证据吗? 你好!我和别人的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从2015年8月18号到17年8月18号止,公司以月收入2万元的宣传单,来欺骗我签订了此合同。目前合同到期后,月收入2万元无法达到,我手上有19人的省信访局集体证明(证明2万元无法达到),并且有农行卡对应产的交易明细清单流水记录(证明每月的实际收入状况)。通过上述2个证据来起诉汽车租赁公司赔偿我48万元的损失?成功机率有多大,这场官司一定能打赢吗?法院会不会支持我的主张?

合同纠纷
2017-11-13 13:05: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证明不了也就是无效了。您说的2万元是写在租赁合同中吗?您问的问题,要看你们具体合同的规定才能为您解答,具体情况需要您来电详细咨询,我将为您具体分析,来电免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追问:乙方在15年10月份车子修理发票原件交给了保险公司,在一审时提交15年10月份发票复印件给法院但对方不承认,于18年11月16日再补开新发票在2审时作证据,法院会采信吗?18年11月16日再补开新发票属于有效的证据吗?
  • 你好,您的案件比较复杂,但是您仍然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在上诉期内进行上诉的。具体的您可以把案子拿过来让我看看,您也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我会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意见。
    追问:乙方在15年10月份车子修理发票原件交给了保险公司,在一审时提交15年10月份发票复印件给法院但对方不承认,于18年11月16日再补开新发票在2审时作证据,法院会采信吗?18年11月16日再补开新发票属于有效的证据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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