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装修合同履行中期,因还未交柜子钱,两个衣柜和一个书柜不想做了,对方也无任何经济损失,但装修公司让交整个合同10%的违约金,请问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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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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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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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定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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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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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根据合同内容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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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合同约定履行 协商不成 及时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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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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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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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