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装饰公司做设计,公司11月3号通知裁员信息,这几天催着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赔偿标准按照我们工龄赔偿,满两年只赔偿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因为我们每个月不是固定收入,是底薪+提成,但是公司只按照底薪的两个月进行赔偿,而且底薪每个月还少800元进行赔偿,公司说800员是津贴补助,不计入基本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这么做符合国家赔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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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定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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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符合标准,补偿的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一般为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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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应该按照最近一年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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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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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裁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工作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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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