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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10月,帮朋友(孙亚楠)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0万元,其中我是借款人,我朋友(孙亚男还有一个她的朋友是担保人),当时孙说只借两个月就把这个钱还了,签的是2013年10月-12日~12月-12日的合同,过了两个月以后她又让我帮她续签了2个月的合同,12月-12日~2月-12日的合同,可时隔两年,即2015年底我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我借的这50万始终没还,让我去法院处理,并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我才知道这钱一直没有还,其中从14年2月至今,都是朋友(孙亚男)和小额贷款公司一直私自续签合同,2016年法院做出判决,让这种民间借贷自行处理,并且法院把我列入黑名单,这50万元钱我始终一分也没见到也没用过,当初纯属帮她个忙,现在我该怎么办,今后法院是不是会扣我的月工资用以偿还这笔借款?

债权债务
2017-11-13 07:23: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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