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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法院判孩子的父亲每月付100元生活费,对方在廊坊执行局的强制执行下才支付了两年,请问孩子的抚养 您好,我是山西的,前夫是河北廊坊的,婚后我们的孩子在2009年3月16号出生,我是2010年离婚的,当时孩子刚一周多点,离婚时法院判孩子的父亲每月付100元生活费,对方在廊坊执行局的强制执行下才支付了两年,后来就换了电话号码,躲避不见,一直没有联系,由于孩子缺乏安全感,现在上3年级,期间由于孩子性格的原因先后换了3个学校,现在去了一家封闭式的学校,花费也很大,去年去他家找到了他,结果他说没钱不给,孩子叫他爸爸,他也不答应,现在孩子都请问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该如何争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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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14:2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