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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农村开了个小超市,上个月有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人来我家检查过期食品,结果看到了一些过期的罐头和奶粉,那些人张口就说要罚2万,那些罐头和奶粉没有在市场流通的,处罚单下上面写罚5万!!!可是食品安全法上面明确规定了过期食品的处罚不是货物金额不足一万的,处罚2000以上5万一下的吗?为什么罚我家2万?没理由啊!请问律师,这合法吗?他们会强行执行吗?

民事相关
2017-11-12 15:22: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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