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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签定待岗协议,协议第六条明确给待岗人员按档案工资标准发工资,如果岗位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年金的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由单位交纳。可是现在单位又反悔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年金又从待岗职工最低工资里扣减,这算不算毁约行为?怎么样处理这样的情况呢?

合同纠纷
2017-11-08 15: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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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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