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2015年动迁,根据动迁征收法及继承法分得一套青浦的房子。动迁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叫家里兄弟给签了字。现预售合同上是我兄弟的名字,我也办不了产证。真急死人啦!之前动迁组叫我们家里四姊妹到场,写过协议签过字字。说:把协议材料给我送上去(更换名字),叫我等三个月,现已九个月了。去找他们伦理讨说法,经办人已躲开。现没人搭理我!气愤至极!现房管所也帮着他们说话!动迁组经办人的工作作风太差劲了!及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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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描述不甚清晰,如动迁合同由他人代签而未经过本人同意或追认,可以主张相关协议无效。如因家庭内部已经达成有效协议而相关家庭成员取得动迁利益后不按协议履行,则可起诉确认权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建议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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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动迁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共同财产,应该有所有人共同签字才生效,所以建议您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的手段维权,以便在有效期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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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庭内部分割有异议的话 可以起诉维权,具体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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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继承或房屋过户问题,可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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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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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键要有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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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还是办不了,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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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动迁协议你是有份额的,没有放弃可以去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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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要求主张自己的拆迁份额,之后凭判决书确定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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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所有子女共有,详细可以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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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重新分配动迁利益,如果动迁组不配合,先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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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