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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有一儿子,五周岁。男方收入高于女方,女方已做绝育手术。女方离婚后会回老家,女方老家的经济条件、基础设施等不如男方家。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如果女方不想抚养孩子,有什么办法?

民事相关
2017-11-08 14:16: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要求对方抚养。
  • 你是男方?请律师协助处理婚姻问题
  • 一般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的。
  • 建议协议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话,孩子会判给你。
  • 你好,一般孩子5岁以下,会判给女方的。如果女方经济条件或者其他各方面条件不宜抚养孩子,且孩子愿意跟男方一起生活的,可以判给男方抚养。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 孩子抚养权根据小孩年龄、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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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