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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老爸。是工伤。断了两个手指头。开始老板不让报工伤。叫我们些用医疗卡坐院。说些把手治疗好。在私下解决。可是等我听他的。不报工伤。开始都是熟人。就没在意。。可最后老板不认了杂办。。我已经用了医疗卡坐院了。还可以报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18-04-13 03:40: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用医保治疗是违法行为,涉嫌诈骗医疗保险基金。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治疗,通常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是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把本来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转嫁给医疗保险基金,是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追问: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已经报了医疗卡还没没出院。。还没出院前还可以报工伤吗。。工伤老板不承认我们又怎么办
  •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
    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 劳动者因工作受伤,符合工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起一个月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以内自行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用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未缴纳的,则由单位自行承担注意,以上是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形。如果不符合工伤条件(如老板无用工资质,系一般雇佣),无法构成劳动关系,则不能构成工伤,因按照侵权责任法来按责任分担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是工伤由劳动部门认定。
    追问:劳动部。是属于劳动局。还是那里,。还有如果报了工伤。老板不认。这杂办。,,
    解答:劳动部门认定,无需老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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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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