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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先与其母亲在市场发生争执并有撕扯,被旁观者劝开各自回家。后其母亲带领其儿子到本人家中将我打致轻伤二级,轻伤部位是儿子造成的。请问:二人是否属于共同主犯?

损害赔偿
2017-11-06 1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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