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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他有太太,有个女儿。我没有想过要任何回报,但是他得知我怀孕以后,对我的基本生活也不再照顾,并且逼我去拿掉,我和他以前已经有过两次,由于我岁数不大,所以我当时也没考虑再三,就依着他去拿掉了。但是这次我想留下来。 他是个事业成功,也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但是他现在得知我想留下后,开始是以死相胁,现在又是不闻不问,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告他上法庭,是不是可以告他重婚罪?如果我不想把事情弄成这样,我又可以要求合理的经济赔偿吗? 此致

婚姻家庭
2008-03-25 11:52:58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被合法解除或一方当事人死亡前的期间,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如在此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而重婚”,是指自己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自己虽然没有有效的婚姻,但明知对方已经结婚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构成重婚。
    重婚也有两种情形:
    1?法律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法律重婚),即经过婚姻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是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是否进行性生活等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事实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群众公认的重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由于重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大,影响家庭稳定,导致大量家庭破裂、解体,引发其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家庭的不幸,又常常会引发青少年走向犯罪,因此应当放宽重婚罪的构成条件,加大打击力度,笔者认为除构成法律重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重婚罪:(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5)周围群众公认是夫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你自己决定是否告他重婚罪。

    另外,你的小孩生下后,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至于经济赔偿,则要看是哪方面的、是否合理!
  • 你没有和你结婚~~~只是和你发生关系~~~应该不属于重婚吧~~~
  • 楼上的几位回答的很全面了,补充一点假如重婚成立你也不享有告诉权,因你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一方,在刑事自诉中你只能当被告人不能当原告.
  • 但是你还是要想想清楚了。你生下小孩以后虽然说你的孩子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与义务,但是你能保证你以后的生活吗?能保证他能给你的孩子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吗?法律上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难道他不执行你就要再去起诉他吗?
    这对你的生活好吗?从现实来说我觉得你应该离开这个不负责的男人重新开始你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 回答第二个问题: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此类案件一般会支持你关于要求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请求,但对于你个人的索赔请求,要看他是否对你实施了侵权行为,如果系你们自愿发生非法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你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也很难得到支持。
  • 你好:如果你有勇气一定要留下这个非婚生孩子,就不要告他重婚。以后他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非婚生子女毕竟与双亲家庭子女不同,如果不要这个孩子,今后的生活可能会轻松一些。毕竟你们好过,双方协商让他给你适当的补偿,总比两败俱伤好。
  • [em22]
    你好!重婚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2、行为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该主体可具体区分为“重婚者”和“相婚者”两种。“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者,而“相婚者”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者,即俗称的“第三者”。
    另外,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行为。“相婚者”不明知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因此,在考虑对方是否犯有重婚罪的同时,也要考虑自己是否亦有此方面的嫌疑,免的到时自己也纠缠不清。
  • 如果他与你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本案便构不成重婚罪!但如果你将小孩生下来,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你以后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他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向他提起民事诉讼。
  •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均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 您好!劝您当断则断,不要对他抱有任何幻想。您要慎重考虑,这个孩子出世以后所面对的是怎样一个世界!为了您自己的感情或者私利,非要这个不该出生的孩子出世,让他从一出生就遭人白眼,您是不是太自私了?对这个孩子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对不起,我回答的不是法律问题,法律问题前面的律师说得很好。
  • 最好别把孩子生下来,这对于你今后的生活影响甚大,要慎重!
  • 最好别把孩子生下来,这对于你今后的生活影响甚大,要慎重!
  • 在他构成重婚罪的同时,你也构成了重婚罪,因为你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活,也犯了重婚罪
  •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此类案件一般会支持你关于要求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请求,但对于你个人的索赔请求,要看他是否对你实施了侵权行为,如果系你们自愿发生非法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你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也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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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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