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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对方16年前到加拿大逾期居留至今不愿意回中国,双方同意离婚,无财产纠纷,有个18岁在读的孩子。 我想知道对方在国内因出国注销户口,现有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摘抄记录(加盖派出所印章),且对方逾期居留加拿大未定居未入籍无护照无法取得中国领事签名认证,只有加拿大驾驶证作身份证明,对方也只能出具加拿大政府部门的公证(无中国领事认证),这样能在法院立案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7-11-01 23:03: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对方吸毒、赌博、家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重婚、分居满两年以上等,如果没办法认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不离,让六个月之后再提起诉讼。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如果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两次诉讼达成目的,差不多6~8个月时间。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