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5月份租了别人房子,合同签了3年,交了一年房租10万,押金8000元。合同规定在租期内任何一方不租了要赔付对方8000元。一开始我以为他是正真的房东,其实他一开始就在骗,说房子是她们的,只是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什么的,后来交了钱之后才知道他是二房东,为了赚取房租差价才骗我的,后来正真的房东找上门来说房子怎么租给你们了?他和二房东签订不能转租的合同的,正真的房东告诉我他租给二房东多少钱,我吃惊的发现二房东把价格翻了近一倍租给了我。后来真正的房东也没说让我搬出去,什么的。
我现在觉得二房东是个无赖,不讲诚信。因为租房子的时候我问他房子漏不漏水,他说不漏。后来到6月份了正好梅雨季节屋外下暴雨,屋内下小雨,我又让二房东找人过来修,我催了他两个月,每天至少2个电话,到八月份还没修好,一直说下次找人来修,明天找人来修等各种借口。
到9月份的时候我和他说我自己找人修,我修好了你给我报销修理费,他答应我了。我10月16号漏水修好了,从10月17号开始一直催他给我报销修理费,一共3000多元。每天至少打他3个电话,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下次、再等等一系列借口。我现在能否直接和正真的房东签合同,就从5月份开始签,让二房东把所有房租和我的押金退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