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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我败诉了,判决书下来后法院多长时间来执行?一次性拿不出九千元分期给可以吗?如果可以分期一年最少还款额度是多少?法院来执行的费用谁出?

刑事案件
2017-10-31 11:14: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一审民事判决是送达给应当送达的全部当事人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才生效。
    2.关于欠款问题您可以找到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
  • 执行得看对方申请,是否可以分期得看你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是不可以分期的
    追问:如果我和对方达不成和解协议,我可不可以另行起诉他?
  • 一般是自己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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