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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伤残能否办理病退

劳动纠纷
2017-10-31 13:23: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病退一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 您好,请问您是怎么受伤的?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单位有给您缴纳社保吗?如果亟待解决,可以来电咨询,详述具体情况,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专业性指导意见,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您好,建议您咨询单位人事部。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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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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