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店于2017年7月1日与某某公司签订购买数控机床,7月3日预付了2万元订金,对方在阿里旺旺上确认合同和确认收到订金,合交期是25天,电话中确认最多不超过过35天,便是自7月31始至9月18止,对方一次又一次失约交货时间,一直未发货,至9月18日止他们答应退回订金,然后退订金又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现在10月30日也没有退回订金,并切断与我们的联系方式,把我们的电话号码移到黑名单,打过去就是通话中,阿里旺旺也移到黑名单,发不了消息,微信发的信息也不理。所以想通过诉讼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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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追问:可以在东莞石排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吗?东莞法庭会受理吗?
追问:还是要到被告江苏那边的法庭起诉?
解答: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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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