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女方,女方没有能力养活,现将孩子给男方,男方起诉,女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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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
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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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专业人员协助争取孩子抚养权。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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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您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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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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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