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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一方如果不履行,可否请法院强制执行呢?

民事相关
2017-10-26 08:18: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的规定,只有双方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作出符合法律原则的处分的情况下,才准予登记离婚。因此经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至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致离婚后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也就是说,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时会产生返还彩礼、争夺抚养权、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承担问题。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考量。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方案等。
  • 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通过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承担责任。逾期不承担的可以强制执行。
  • 可以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协议离婚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登记后才有效。。。。。
  • 协议离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证,一方反悔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财产纠纷上才有强制执行。
  • 得去起诉去
  • 如果在法院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反之,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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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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