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资问题,我在公司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写出应给予200元每日的实习补助,但是在开工资的时候公司要按照劳务合同扣除20%的税,合同上没有表明200元是税前还是税后,而且要求提供税收证明的时候他让我自己去查,他们不提供。实习期签订为一年,在三个月的时候因公司领导层的问题要辞退我,也没有预先通知,领导层的问题主要是我经历两任领导,第一个领导以我是实习生,应该以熟悉公司产品为主,而不让我插手新项目,第二任领导辞退我时的原因是我没有在公司的新项目上出力,对公司无用,只提前一天对我进行辞退。请问以上的情况,公司做法是否合理,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