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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校曆寫的是2017年1月15號正式放假,但在今天突然公告學生要推遲到2月6號,原因是學校有一個班迪球比賽。然而我們並沒有這麼長的教學安排,所以學生在這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是純粹在學校裡面等著那個活動開始,學生也沒有選擇是否參與這個活動的權利,就把所有學生都留在學校。有很多學生連機票都買了,現在要退改簽也是需要費用的。這樣的話學校的公告合理嗎?

其它综合
2017-10-24 18: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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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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