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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6年离婚的,离婚之前有两处房子,市里的这套是我们交完首付按揭的,他的工资得一部分还贷款,我和孩子在外地打工还装修钱,去年我们离婚了,那个房子给男方,因为市里这个房子给孩子,他给孩子还贷款,但孩子归我,我应该有居住权吧,现在我回来了,两个房子他都沾着,我能不能重新起诉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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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12:0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