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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局转检察院第二次被退回接下来会怎样

刑事案件
2017-10-23 17:59:5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 您好,第二次被退下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起诉,需要退回补充侦查,这是正常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案件?您可以来电详细说一下,了解案情后方便为您提供具体法律指导。谢谢!
  • 您好,退回可能是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没有结案,建议您请律师介入,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你好,刑事案件有没有委托律师,帮你做辩护和维护权利。
  • 继续侦查。。。。。。。
  • 您好,这边的退回是指退回补侦,还是直接撤销案件了?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 您好,可能是退回补充侦查。需要律师携相关手续跟检察院和公安局沟通后才知道具体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跟进并处理。或者直接询问您委托的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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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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