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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额平台借一千块,应到帐是850块,14天后还1千块,逾期后,一天要加还20块。请问这是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17-10-23 22:41: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照规定,网络借贷要给网贷利息,通常是按照规定的给的,但是有些是互相约定的时候说好的。有些投资者约定网络借贷合同的时候,不仅设置了较高的利息,还要求利滚利以此来牟利。
    其实,私人借贷通常能够自主约定利息,而且这个利息通常不能太高,要是超过一定的规定,那就是在放高利贷,这种债务要是闹到法庭上,那是得不到支持的。
    不过,要是没有约定利息的话,实际中通常是下面的做法: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就可以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2、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官会酌情而定。
    借钱的时候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不予支持。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就要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是绝不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
    所以,按照借贷的利息规定,在网络借贷中,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借人就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滚利。具体地就根据实际贷款的利息来计算,要是有争议,因情况有所不同,建议你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   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高利贷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纠纷,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默认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钱时没有说明或者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还钱的时候就不能临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二)私人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则属于变相放高利贷。对债权人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知,私人借款中凡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的,法律不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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