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都是从外面商家拿货的,今天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说我上传的产品侵犯了商标权,这件事我是不知情的,并且这件产品只卖了一件并且还是对方买去的四十几元,现在对方投诉说我们侵犯了商标权,要我赔偿5万元,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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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你所销售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识是否与对方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同时也要确定你所销售的商品与对方商标核定的类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如果商标标识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商品类别相同或者近似的,则构成商标侵权;如果不相同也不近似的,则不构成侵权。
其次,如果确实构成侵权的,则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但是一般情况下,按照你的销售情况,原告要求赔偿五万元确实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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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并且依法抗辩。详细请联系我,办过很多这方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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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