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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个月了,我和前夫电话经常联系,偶尔我们又在一起,有一天我在他家里他把我他在结婚当天给我买的戒指从我手上抢去了,发票是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请问那戒指是属于他的吗,他可以抢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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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10:02: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