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和您咨询两个事情:1,我在2010年买的商品住宅房屋,2011年年底交的房,交房时办理了维修基金,契税,预告登记,预抵押等各种费用。可是开发商到2017年10月份还一直没有给办下房屋产权证。最近在催办证中发现一个问题,我还有个预告登记证开发商一直就没有让我领取,现在要办不动产登记证了让去房地产档案馆领取,去了之后人家说现在只有纸质复印件,原来的绿皮预告登记证打孔注销了。工作人员电脑上查的预告登记时间是2014年.1月.24日。和我一起买房的邻居人家是绿皮预告登记证,登记时间是2014年.1月.20日。我对此事有所疑惑!想请你指点一下。 2,我在2011年12月31日收房的时候已经交了维修基金,可是今天开发商拿出一张2017年10月18日交纳维修基金的票据。我的理解是开发商没有按时把我交纳的维修基金交到房管局。我想要维护我的权益。麻烦您给指点指点!谢谢您了

证券投资
2017-10-20 21:34:3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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