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在湖北监利中百子夫男装专卖上班,六月入司九月底辞工,交了三百块钱押金,说是上到月底,九月八九号家里有事休息两天,带班就说你的辞职报告上面批了,上到十号不用来了,我们的工资九月十九号发的八月份工资,发了2134元,九月扣了二百块培训费,扣了447元工作服,最后还剩二百一十九元,请问律师,这不合理乱扣费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7-10-19 15:42: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有什么问题建议您来电联系我们。
  • 你好,扣费是需要事先跟员工讲明的,不得乱扣。具体的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解决你法律上的疑问。
  • 您好,建议您去劳动监察中心投诉。
  • 您好,请问您是否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