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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7岁。没有稳定工作。没有住房!没有孩子。没有钱买得起房子。户口一直挂靠在亲戚家。老公是外省的没有稳定的工作。常期租房子住。可以申请经济实用房吗?

房产纠纷
2017-10-19 10:40: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追问:李律师你以上所说的那几点我都没有!条件都合格可以去申请经济实用房喽!不过不知道得去户口所在地的哪西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解答:.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 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 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由街道办事处审核) 、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3.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 《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
    6.申请人持 《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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