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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离婚了,民政局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房子是在婚后买的,房产证上名字是他的名字,共有权名字上有我,是贷款房,还款主卡是他名字,请问,我要求过户,这房子有他一半吗?他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他提出要分一半的房产给他,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可以不分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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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2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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