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老板说好的让我过去一个老点可以给我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新点要我跟他学两三个月再给我股份。然后我做了三个多月,也没有见他说给我。去他哪里做也没有签合同。那时候家里要钱跟他一共预支了两千七百多。但是我工资是三千多。然后我不做了。我说我再做一个星期,他让我做一个多月,说不做到时候就叫人来打我。然后双方谈不拢,他必须让我做那么久才行。不做就扣押我的行李,说我骗钱把我的东西都扣压了下来。我想问一下老板答应我的做不到,我说再做一个星期他不肯。就扣押我的行李,说我骗钱。剩下一千多的工资也没有给我。我能不能拿回我的东西和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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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也可以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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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投诉解决。
追问:我这种情况去劳动局有用嘛?
解答:拖欠工资问题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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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