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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让人给打了,但我不要他的赔偿…就想要他拘留!可以吗

交通事故
2017-10-17 16:19: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轻微伤可能会依法行政拘留,轻伤以上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且并不妨碍你追究他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可以要求赔偿。被他人故意伤害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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