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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一下,结婚时间是2012年7月,房子是男方名下2009年婚前住房贷款购买的,结婚后还是男方工资住房贷款还款完,房产证上登记为男方姓名,但是还款期间妻子的住房公积金上转账住房还款一万五千元,在这五年内家庭的生活或全部开支男方支出,婚后生了一个女孩,现在妻子要求强烈离婚,女孩分给男方,该房子离婚期间法律上怎么分呢?

民事相关
2017-10-15 18:03: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可以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分割,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 可以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分割,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分割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您好,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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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