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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为什么还需 要调解

民事相关
2017-10-15 11:56: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离婚案件都是要经过调解的,你要是不同意调解可以跟法官说。
  • 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
  • 离婚调解是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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