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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儿子在寄宿学校上高二,打篮球摔倒了,胳膊断了几节,现在要动手术打钢板,明年还要取钢板,想咨询一下学校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其它综合
2017-10-13 11:22: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您儿子虽然是在校园内受伤,但其伤害是由于其在放学结束或者学生间自发组织,打篮球运动中自身不慎摔倒所致,且上述活动并非学校组织或正常的教学活动,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校方在职责范围内存在过错,因此对上述伤害的发生,学校也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具体您是什么情况?现在学校态度如何?可以给我们打电话或者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 高二的学生,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可以说基本是没有赔偿的,但也是有赔偿情况的。
    希帮维护你的权益我需要更多的具体细节来判断希望你来电咨询更高效,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更高效
  • 您好,学校对学生的在校生活是具有保护管理责任的,建议保存好医疗费发票等凭证证据,您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电话跟我们详细描述下情况,我们会为您提供针对性意见。
  • 您好,学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您可以来电详细说一下情况,好为您做具体的法律分析。
  • 您好,请问您儿子多大了?学校有没有过错?
  • 侵权行为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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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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