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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债权人先后查封了债务人同一处房子,而且是先后由同一个法院查封。债权人A的债务是1200W,是先行查封的,债权人B的债务是900W,是后来查封的,而该房子的市场价大概是500W左右。如果债权人A是申请拍买,而房子拍买失败,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法院裁定给A,裁定当日B申请参与分配之诉,开庭后法院要求我们AB协商,我作为A该怎么办? 求问,如果债权人A是申请拍卖,债权人B是申请参与分配的话,而房子拍卖失败、变卖失败,债权人A申请以物抵债,那么这个房子到底是抵给A还是B?以物抵债的话,法院是否会设定一个价格,作为抵债的评估价呢?如果法院认定评估价是125W,而A的债权才40W,那A是不是还要拿出85W出来呢?

债权债务
2017-10-13 2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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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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