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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个工作,签订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三千,说得先交三个月的饭费一千二,交了。有收据。后来想想不想去了,能不能把一千二要回来?算违约吗?

劳动纠纷
2017-10-13 2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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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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