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池州某某有限公司(某某美食商场,下称商场)和我们商户签订合同为期两年的合同,我们交了3万押金给商场,然后营业额17.6作为扣点模式等同于房租,说好的8月18号开业,一拖再拖,拖到了9月9号才开业,那他们有权延迟开业,但是我们商户如果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不开业就威胁我们要处罚我们。商场在招商的时候口头答应了很多我们的的东西,比如当初招商的时候口头承诺保洁给我们收碗,现在渐渐的不收了,商场以前答应我们说做活动宣传现在也迟迟没见动静,而且商场在招商的时候说后面除了装修费用,剩下的一分钱都不收,后面告诉我们,他们商场用来扣点的收银机要收2800块,这个合同并没有说明,前期也没有告知,但是逼迫我们商户必须买这个所谓的收银机,我们商户根本没有流水,每天少的可怜的营业额还在他们的账上,然后还有必须强制性的买他们的收银机,并且没有给我们提供任何发票。燃气开户是我们自己去燃气公司开的户,结果这个商场还以燃气公司的名义来收取我们2000元,燃气公司明确说不是燃气公司收取,既然我们和燃气公司才是甲方乙方的关系,那商场有什么权利收取这笔费用?装修还收取所谓的装修押金1000元,装修协议清清楚楚的写了开业一个月内退还押金,结果现在都两个月过去了也不肯退还,还找各种理由搪塞,现在商场根本没有人气,我们商户营业起来是举步维艰,现在每天处于亏本的状态,我本想着已经亏了就算了,那三万块钱押金总该退还吧,首先,商场是扣点模式的,营业额的17.6%,那这三万元称之违约保证金,那这个商场是否有权利收取这么多钱,因为租金是以扣点的模式,所以不存在房租这么一说,但是商场坚决声称不到营业两年此保证金不退,那这种生意,根本没办法做两年,商场在合同上存在欺诈以及霸王条款,比如其中有一条乙方如连续三个月未达2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那我连续三个月单月都不可能达成2万,那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按照现在的趋势,商场是不可能解除合同的,即使我生意再差,就像开业时间一样,他们有权利延期,这个严重的侵害我们商户的利益,我们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
2017-10-13 21:48: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