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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有一起债务纠纷,是我前夫在14.4.15日借了别人10万元,这件事情我不知情,我是在15年6.18号离婚的,17年8.15日法院上门说有这件官司,我觉得告我不合理,还有我名下17.6.8日买了一辆家用车,我有两个孩子要抚养,法院有没有权利没收我的车,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应对

民事相关
2017-10-12 12:17: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在没离婚前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要看该笔钱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你能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为共同债务。建议找律师介入代理此案,否则你的车如果被查到有可能被查封扣押,需要具体咨询请回复或电话联系本律师(微信同联系方式)
    追问:如果我把车过户给别人可以吗
    解答:你好,如果还没被作为执行标的,可以选择此方式,建议你出庭说明情况,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有不便,找律师代理,有需要与我电话联系。
  • 婚后购买的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处置,婚姻期间的债务能够证明属于其个人债务的,不应承担。
  • 可以请律师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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