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993曾与某某有短暂婚姻(我们都是二婚),当时未办理结婚证,婚姻大概维持了一年时间后我们分开。直到20多年后的今天,我无意间得知女方当时通过社区关系与我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个年代的办理流程很简单,找关系就可以办理)。当时我并不在场,也没有提交任何申请及证明,更没有我本人的签字。 现在想请问一下,我与该女方已有20多年未联系,可以申请这个婚姻是无效的吗?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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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现在查的到您的婚姻等记录吗?现在您是有什么诉求?建议您来电详细说明下,我会耐心指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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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不可以申请无效。现在您可与对方协商办理一个离婚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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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没有住一起是吗,这种情况的婚姻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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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当地法院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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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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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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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确认此婚姻登记无效,您可以跟当时的 婚姻登记机关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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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有效的。即使是没有登记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你在1994年前的婚姻也是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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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