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6年1月15日,我与房东就**观**园*区12-102这所房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并不是正式租房文本合同,仅为房东手写的,注明:租期,租金以及房中所有物品等的一份简易合同。我们当时商议为半年一付租金。06年5月,房东说他们要带人来看房。因为在1月15号租房的时候,房东提到过将来这个房子可能是要出售的。所以我与老公分别在家等候房主带过2拨人来看房。随后不到一个星期,房主通知我们说打算出售,并且希望我们尽快搬离。这非常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房东当时提过要等到她女儿大学毕业后才会出售此房。而今年他女儿刚刚参加高考。房东解释为她女儿可能高考落榜,所以需为孩子筹集出国留学的费用。因为房东如此着急出售房屋,我与老公商量后觉得不如按照房东提出的出售价格43万,我们购买下来。作为承租户,我知道我们应当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与房东商谈后,才得知她领的人是房产中介公司的人。中介公司已经与他签订了一份中介独家代理售房协议。时间写明是到2007年5月之前代理出售此房,并付定金1万,并且约定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代理协议不能履行,需把定金双倍返还。我们现在十分为难。如果作为同等购买权花费43万购买此房我们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房东表明无论如何他们要实收43万,与中介公司的违约赔偿金1万元需要我们承担,且过户费契税等均由我们承担。 我希望咨询律师的问题为:1,我们能否就以43万购买此房?申请代理协议无效?无需支付中介公司所谓的违约金?2,如果代理协议无法申请无效,是否须由房东来支付违约金。但是一旦这样,我们又担心房东提高出售房屋的价格。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去做??3,由于我们租房合同签订到2007年1月15日,租金交到06年7月15日。一旦发生到了7月15日后,房东不收取我们的租金,强迫我们搬家的事情,我们应当如何应对?4,如果就此事需要聘请律师,不知大概的律师费用会是多少?是由我们还是房东或者中介公司承担? 望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房产纠纷
2006-06-11 05:5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