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7年结婚,2001年离婚,有一个孩子,法院判给男方,我每月要给100元抚养费,当时我们决定我的10亩承包地就顶孩子一年抚养费,等孩子18岁满,当时是口头协议,现在男方据为己有,我跟男方户口分开了,地还在一起,但是现在要土地确权,当时土地证只有一个,我的地要怎样才能自己拿到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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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判决书,找村委会
追问:判决书上当时没有提到地,我跟前夫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我的地由他种到孩子18岁,现在孩子都20岁了,前夫还是不肯归还地,我现在要什么理由才能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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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