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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们公社化的背景下 ,在我们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称:生产小队)无偿占用了大片土地大炼钢铁,两三年后炼铁厂下马了,人员和物资全部撤走,只留下一片废墟。我们又在此废墟中经过几年的劳动,逐步清理后再复垦,留下的残垣断壁经修缮改造后做了集体饲养牲畜和多种经营的场所。1970年左右,旗(相当于县)政府又在此建化工厂,我们又无条件腾让出在原残垣断壁上修缮改造的所以集体场所。化工厂起初是国营企业,后专制成股份制企业。困惑的是:现在被一大型企业整体征用,我们村的全部房屋及付着物和土地,其中,化工厂无偿占用的土地被征用后其款项均归化工厂了,我们认为:化工厂无偿占用的土地仍然归于我们合作社集体所有。不知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17-10-09 22:22: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需要查清当地是否有相关的用地手续。
    追问:关于薛家湾镇黑岱沟村喇嘛地沟生产合作社,共产党员兼社长的鲁来保长期担任社长以来 ,有诸多涉嫌贪污受贿问题,想举报或投诉。已经证实的一件:1991年我社被集体全部土地征用,1992年年初社长说把所有集体被征用的款项分配到户,一直到现在没有再提出有集体土地等项目的款项需要分配。我们在今年夏秋之季经多方调查,已经在1992年前就到账的集体水库被征的款项有20多万,后经我们联名向薛家湾镇纪委举报后 ,在纪委的催促下,鲁来保才开会告诉有这么一笔款项,要落实分配。不知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贪污挪用?我们想实名联名举报可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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