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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马上将近8周年了,此8年时间里他有过对我的一次殴打。加上其中种种原因,现在我想提出离婚。我们以前住的那套房子是我婆婆的名字,后来我们结婚,生孩子,遇到拆迁,然后我老公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加上原来房子的拆迁补偿,购的现在的住房一套,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期间还贷一直由我老公在还,目前还没还清房子的贷款。我想问的是,我提出离婚,这房子我能分的一半吗?因为他母亲一直是和我们一起住的,还有我们的孩子,一共4个人住现在的这套房子。还有房子的贷款如何处理? 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婚姻家庭
2006-06-17 16:53:01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象你这种情况房子你能够分到,但是不会有一半。毕竟该房屋有你婆婆的一份。
  • 我的婆婆有2个儿子2个女儿,公公以前用自家的住房换得2套60多平米的商品房,一套大儿子结婚给了大儿子,一套就是我们拆迁的那套。
    房子现在是升值了,当时的拆迁补偿大概有16万,老公公积金贷款6万,一共当时大概花了就这22万购的现在的这套住房。当时老公公积金贷款有我一起签字的,房子过户也有我签字的。不过我当时单位没有公积金,所以都用的是老公的公积金,并现在贷款也一直有老公在还。

    难道真象“他们”所说,我我我……
  • 律师们帮我分析下呢

    谢谢了哦!
  • 一般是肯定分不到的。
    先前有一位回答说能够分到三分之一,我个人估计连三分之一都分不到。毕竟这个房子的前身是你婆婆的,与你没有关系;补贴不足部分的贷款偿还是你丈夫的,与你又没有关系。所以能够分到就已经不错了。
  • 楼上这位说的我倒有点不服气
    既然都和我没有关系,那为何房子过户,银行贷款又非要有我的签字呢?既然没有关系,我当初不签字的话,他们能买到这套房子吗?
    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的,我婆婆的拆迁补偿我把他看作是赠与给他儿子的,他儿子的东西难道就没有我的一半吗?况且也没有材料证明我婆婆只赠与他儿子而不赠与给我。
  • 那我婆婆也无法证明她的房子只赠与了他儿子。
    她已经把房子的名字换成了儿子的名字,这是不是就是赠与呢?
  • 谢谢律师们的解答
  • 未有全部的产权,可能暂时不能分割.
  • 至少你可以分到三分之一
  • 关键点在于原来拆迁得补偿是多少,一般的情况是这么分的:原来拆迁得补偿和你老公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这是定的,而购买后的按揭你有一半的,公积金也有一半。还有个问题是这个房子又没有升值了,如果有升值的,升值部分你婆婆也有份的,所以说这个问题比较麻烦,还涉及到分家析产的问题,建议你最好请个律师可能会好一点。
  • 看拆迁补偿了多少来决定你婆婆的份额,但是有一点要告诉你,未还的贷款你也要承担相应的份额.因为离婚要分割的既包括共同债权,也包括共同债务.
  • 其实也很简单,按现在的市场价格将这套房子估价,扣除你婆婆原来的16万和还未归还的暗揭贷款,剩余的就是你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婆婆和你共同生活并有退休工资或其它收入也是你们三人的共同财产,你老公婚后的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到接近三分之一的财产。成都周永孟律师,法律热线:13398181686。
  • 还有如果你婆婆如果说她不是赠与,你能强迫说她是赠与的吗?赠与要有明确的表示。
  • 你婆婆现在还能说话,如果她现在明确说只赠与他儿子一个人,你是没有办法的。
  • 房子应是家庭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你所有的那部分。
  •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一方取得房产并承担今后银行还款,给另一方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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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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