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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民事相关
2017-10-04 15:55: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32 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该条第3 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 条的规定和1989 年11 月21 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l )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在包办、买卖婚姻中,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 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l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匀,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 )一方下落不明满2 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予谅解的。(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你丈夫的请求通常不会实现,除非你有上述14种情况,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没有新理由、新情况,6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受理。如果在6个月后你丈夫还是坚持的话,通常法院就会判决了。 但是我希望你们能沟通好,离婚很伤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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