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他是2014.4.1开始同居的,2014.8.15回老家办酒席,给的彩礼2000千多吧,还有当地习俗的一些东西,分别是鸡,鸭,酒,猪,还有粑粑。我也家陪了不少嫁妆过去,办婚礼他没有钱,我还给他一些钱买东西,或者办他买他需要的东西。办完酒席后,2014年底我怀孕了。检查是宫外孕,做手术的钱我自己出的,之后出来打工,还给他爸妈寄过去回去一千块钱。回家也会买东西和红包给他爸妈,和妹妹,之后经常吵架,后面就开始对我家暴,经常被赶出来,但是为了家人慢慢的复合了。后面又多次的实施家暴,到2016年6月份实在受不了,就搬到厂里来住了,到2016.7月他就打电话要求回家离婚,2016.8月13号经过对方父母和双方家长协商后,和平分手,并且写字条,2016.8.13到2017.10.1分开到现在已经一年过去了,男方又来找我麻烦,我们两个还没有完,你和我分开一定要把我家给你的彩礼还来。我应该怎么办。我 到同居到结束,我从来不伸手问他要过钱。

婚姻家庭
2017-10-04 07:32: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