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要离婚,我是广西的,他是安徽的,我们俩同意离婚,现在在太原工作,我和他可以在太原法院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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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如提供不了证明,需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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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一起去法院立案,顺便叫法官马上开庭调解离婚,一般来说是可以在那里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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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同意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不必非要经过法院。
追问:因为我们现在都在太原工作,可以在太原法院离婚吗?
解答:提供在太原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则可以。
追问:那个证明在哪里开了。
解答:居住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或者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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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