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房子13年过户到我名下,法院16年给查封了原来的房主,这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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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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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院把你的房子查封了吗?如果是,可以提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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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房产,可以向法院确权或者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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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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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